跳到主要內容區

教育部114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進修加註語文領域(閩南語文、客家語文、原住民族語文)專長學分班」。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教導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5-20 14:12:26 點閱: 217 (1171.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調府教師 賴莉婷
電子信箱:tinglai93@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二林鎮新生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5月8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4017138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國民小學教師進修加註語文領域客家語文專長學分班簡章、國民小學教師進修加註語文領域原住民族語文專長學分班簡章、國民小學教師進修加註語文領域閩南語文專長學分班簡章(電子檔共3份) (1140171388_ATTACH1.pdf 1140171388_ATTACH2.pdf 1140171388_ATTACH3.pdf)

主旨: 國立清華大學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辦理教育部114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進修加註語文領域(閩南語文、客家語文、原住民族語文)專長學分班」,敬請貴校鼓勵專任教師(含代理、代課或兼任在職教師)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14年5月1日清語研所字第1149003243號函辦理。
二、 報名期限:114年5月22日上午9時至6月5日下午5時(線上報名系統逾期恕不受理;審查資料寄送以郵戳為憑)。
三、 招生班別及人數:
(一) 閩南語文:34人(已扣除薦派教師階段錄取6人)。
(二) 客家語文:35人(已扣除薦派教師階段錄取5人)。
(三) 原住民族語文:39人(已扣除薦派教師階段錄取1人)。
四、 招生對象及錄取順序:
(一) 國民小學合格在職專任教師,通過報名語言別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者。
(二) 國民小學合格在職專任教師,通過報名語言別語言能力認證中級以上者。
(三) 國民小學合格在職專任教師,未通過報名語言別語言能力認證者。
(四) 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包括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通過報名語言別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者。
(五) 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包括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通過報名語言別語言能力認證中級以上者。
(六) 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包括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未通過報名語言別語言能力認證者。
(七) 上開順序如條件相同,按該項書面資料掛號寄出之郵戳日期、線上報名系統填寫依序錄取。
五、 修業期程:1-2年(預計114年9月開班,惟實際開課日期另行通知錄取學員)。
六、 線上報名系統(僅於報名期間開放):https://forms.gle/J6bkWNbQpBa6rxxi9。
七、 相關詳細資訊請參照該研究所網頁【國小加註領域本土語文專長學分班】專區。
八、 招生簡章如附件。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