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府「114年度國家防災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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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總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9-30 09: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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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8月14日臺教資(六)字第1142702524號函辦理。 |
二、 |
本年度國家防災日辦理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日期為9月19日(星期五),請貴校於9月1日開學後至正式演練前,須進行1次以上預演活動,以使校內師生熟悉演練程序及動作要領,亦可結合在地化災害潛勢因素,於正式演練當天辦理複合式災害演練活動。 |
三、 |
請貴校於114年8月29日前,依據旨揭計畫完成地震避難掩護演練計畫擬定工作,並由本府(教育處)依權責督導管制(請各校於教育處雲端系統資料填報區填報相關資料)。請 |
四、 |
請貴校請於暑假期間完成演練前各項設施及器材之檢視與整備工作,並應檢視強震即時警報軟體之帳號及確認所安裝軟體是否為最新版(Ver.2.3),另將該軟體完成介接廣播設備,確保警報訊息透過廣播傳遞給師生。 |
五、 |
請貴校訂定地震避難逃生路線圖,對校內教職員工完成地震就地避難掩護演練計畫、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時間流程及應作為事項之宣導說明,並完成先期推演工作。 |
六、 |
請貴校於114學年度開學前,針對異動之教職員及各班級導師完成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時間流程及應作為事項的銜接教育訓練,俾利開學後參與預演活動。 |
七、 |
請貴校於開學後二週內利用集會時機,安排班級辦理地震就地避難掩護示範觀摩活動,結合相關課程加強宣導,讓師生熟練動作要領與程序,並公布於學校網頁,供師生參考利用。 |
八、 |
請貴校於114年9月12日,配合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統一時間發布模擬地震狀況訊息,完成1次強震即時警報系統全面測試作業(不操作實兵演練)。 |
九、 |
請貴校將避難活動預演納入學校行事曆中,並於9月1日開學後,將本計畫附件「演練時間流程及注意事項」、「學校地震避難掩護應變參考程序」、「幼兒園地震預警警報接收方式」、「國家防災日海報」、「地震演練情境應變」,公告於學校及班級公布欄,並加強宣導,並利用時機與管道讓學生家長了解本次活動內容。 |
十、 |
請貴校依據本實施計畫規定,完成自評表填報作業,並於114年9月28日前將114年度校園災害防救計畫、國家防災日地震避難護演練實施計畫及腳本、學校辦理防災教育自評表(逐級核章之掃描檔)、國家防災日地震避難掩護演練自評表(逐級核章之掃描檔)、學校辦理防災教育成果報告、正式演練實況影片(各項應上傳網站電子檔計6個)等資料同步上傳至彰化縣學校防災教育網。 |
十一、 |
請於114年9月30日前播放教育部拍攝國家防災日地震宣傳影片,以提升各校防災知識及觀念,請上防災教育資訊網/教學資源中(https://disaster.moe.edu.tw/),觀看國家防災日地震宣傳影片。 |
十二、 |
本案教育部將列為年度行政院訪視評分依據,事關本縣成績優劣,請貴校務必配合辦理。 |